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

文學vs商品


文學在香港裏是必須存在的遺産。


看了《香港筆跡》,訪問的人是林夕。他說:「香港賣唔到錢既叫文學,賣到錢既叫商品。」,看見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是多麼的理所當然,多麼地流暢。我,實在地感到害怕,就像有一陣怪風吹過,打了個哆索。文學的價値究竟從何時開始變得這麼卑微?從前我或許不知道文學的重要性,但現在我能肯定、自信地説一句:「香港人需要文學。」。現在這個社會講求的是生産丶效率與回報,越是機械化的城市便越把文明的缺陷舖張顯露。我們要挽救這場「假文明」的災難,首先是要一群文人。因為文人恰巧有一份執着,一份堅持,甚至是人情味,這才能使香港不會走火入魔,走向勢利枯橾的前程。文人透過文學作品,以深沉篤厚,蘊藉含蓄的手法針對社會時弊。但忠言往往逆耳,這可能是人的本性,那種滿足不了的慾望最終只會成為進歩的絆腳石,使我們走進死胡同。然而這便是文學身價下降的原因。剛剛説到人的慾望,或許商人便是利用這種人的天性,不斷製造能抑壓慾望的物質,人的意志力很弱,便購買這種物質。對啊!這便是商品。其實人這樣下去根本便會變成没有靈魂,任人魚肉的傀儡。他們是要文學的熏陶,オ能避免宭境。但現在,恐怕巳走向懸涯的邊縁。

2 則留言:

  1. 有你,香港文學怎會消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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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温老師,看了你的留言有莫名其妙的感動,哈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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